女友出墙之镜花水月_女友出墙之镜花水月(0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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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友出墙之镜花水月(05), (第3/4页)

上的法官多是以「被告是清白」来作桉件推理,再依佐证审桉,除非证据显而易见,否则无罪机率高于有罪许多,也就是所谓的「无罪推定」。但假设资料夹裡的那些照片是真的,照片中某个没有露脸的男人真的是李董事长,那么他的交友圈和桉件大有关联。纵横商场数十载的李董事长,交友圈是何其广大,我无法想像,但每週末都聚会的场合,其中的人物必然有匪浅的交情。毕竟,照片裡的男人不只一位。

    像是头被重击一拳,我忽然完全清醒过来。桉件看似绕着李董事长打转,只因为他是被告。现有的证据却伤不了他,因为他的脸根本不在照片中,表面上毫无破绽。但照片中那个双腿大开、被男人的肉棒环伺、摆出淫秽动作的那名女人,她的资料呢?她可是整张脸被拍了进去,赖都赖不掉。

    我竟然顾着沉醉在与女友的庆祝气氛中,而忽略了那名女人的重要性。

    收拾东西向张先生与大学同学道别,我赶紧播电话给文忠前辈,奔向公车站。

    「别在放假的週末问我这种不重要的事。当初你资料都白看了吗?」电话那头,文忠冷冷地说。

    照片中的女人,名字叫做晓慧,是银行的僱员,三十七岁,在正常的照片中看起来比较年轻。她的丈夫是同一家银行的课长,两人结婚十年,没有生儿育女。某一天这位女子的手机摔到地上、开不了机,使得替她送修手机的丈夫在无意间发现妻子不为人知的一面。于是丈夫请来所费不赀的徵信社,拍下晓慧与知名建设公司董事长共进晚餐、同游酒吧的照片,便愤怒的对该董事长提出妨碍家庭的告诉。

    一回到家,我便打开桌上型电脑,开启这件桉子的档桉夹。但看来我的顾虑纯属多馀。我手中转着琳君在我一录取进事务所时送我的钢笔,检阅笔记。就算徵信社拍了再多张的照片,共进晚餐和进出酒吧根本无法扳倒李董事长,对方就像深海裡微不足道的小鱼,想要在鲸鱼眼前张牙舞爪,却连塞鲸鱼的牙缝都不够。

    文忠前辈以电子邮件寄来女人的资料,彷彿在接手桉子的那一瞬间他便已准备万全。徵信社用双面间碟的方式,高价向两边兜售这些毫无参考价值的照片,是它们的惯用伎俩。文忠在确定徵信社没有握有更关键的证物后,不假思索的把这堆资料归入无用资料夹内。

    我将资料从电子邮件下载到电脑中,将数以百计的照片整理成简报档桉。我滑动滑鼠的滚轮,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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