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_同类(11-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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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类(11-12) (第5/11页)

  「我没有给你带上手铐审讯不是让你对我动手的!」何志从桌子另一边走过

    来,抓住我的衣领,一把将我从地上提了起来,「妈的,这块头还真是够重的,

    这副体格真是白长了!」

    被重新拎回到凳子上,我依然感觉眼前一片昏花。何志也重新坐回到我的对

    面,说道:「我差不多能够理解你内心的一些不甘,不想把自己和真正喜欢性虐

    待的人相提并论的想法,我都懂,这说到底也是你最终能够决定杀死林钰的一个

    重要原因。」

    「……」我不说话,直愣愣地看着何志,期待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如果说你不够了解的话,那么我来告诉你吧。在身

    体检查的时候除了你本身身体上因为虐待游戏留下来的老伤痕之外,还有一个非

    常重要的地方——你的肛门有很明显的扩展迹象。这就表示你至少是用过肛塞的,

    而且不只是一两次,是需要长期使用才会产生的肛门扩展的状况。但是林钰没有,

    至少在尸检报告里是没有的,也就是说是你自己在用。一个男人自己在用肛塞?

    是因为特殊的爱好吗?是因为自己具有受虐倾向吗?如若不是本身具有受虐倾向,

    那应该也是被迫的。你的状况就是属于在性虐待游戏中扮演受虐一方的角色,也

    就是说,林钰是施虐的一方,这不是说一会半会的,而是,你们从最初开始性虐

    待游戏开始,你们的角色就已经决定好了。」

    「……胡说八道,你这都是没有证据的。」

    「没有证据?确实,你说的不错,」何志点了点头,「说真的,如果我把一

    切都给豁出去,那我也还是证明不了什么。说到底这个城市也仅仅就是这么点水

    平,分配到这里的刑警也好、专家也好,水平有限,缺少对于性虐待这块有较深

    理解的人也是在情理之中的。我能够发出的声音是有限的,不可能是我提出疑点

    之后局里就会从上头请来专家组检查验证。而你,你只需要一口咬定自己是误杀,

    而且能在审讯过程中放平心态,实际上我们也没有绝对的证据来证明你是故意杀

    人。法律就是这样,宁可轻判不可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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