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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给生生小姐问个好 (第3/4页)
br> 往后的日子,阿东便和父母一起,在罗家外屋住下了,那时候罗家刚到安城,万事待兴,都要赵德隆和程英着手操办,加上阿东课业不紧,他也时常会抽了空帮忙。罗生生就经常趴在阳台上看阿东一家子忙活。好几次阿东抬头,都能见她眯着眼盯场的样子,视线对上了,她就笑着招手,挺没脸没皮的,弄得他浑身不自在。 “和个傻子似的。” 后来罗熹出国读书去了,也不知道谁起的主意,阿东被喊来当罗生生的伴读。罗生生是个典型的文科脑袋,数理差得一塌糊涂。赵程东给他讲题,她总是起初认真听着,慢慢就趴下身子,也不吱声哪里不懂,到了后程,不是玩阿东的手指就是在草稿纸上涂涂画画,成绩自然提不上去。不过罗家也不急,这种家庭的子女,自有其他出路,人生的天顶比他阿东高到不知哪去了,一时的偏科并不算什么大事。所以即便罗生生一直没长进,罗母罗父也不责怪他。 一日傍晚,暮色昏黄中透着嫣紫,鱼鳞云铺陈半壁天光,罗家院子外是车水马龙的人间烟火,客厅里的老唱机放了盘英文版的玫瑰人生。萨克斯婉转悠扬,Louis Amstrong的歌声带着舒适的顿挫,有些醉人。罗生生沉浸在如此的浪漫里,她侧头欣赏,阿东的脸被夕阳打亮了半侧,温暖而柔和。 “阿东,我给你写首诗吧” 阿东没有回她,她已经习惯了对方一本正经不爱搭理她的模样,也不甚在意,提起笔来默了段莎翁的十四行诗给他,用的是张沾着茉莉香氛的书签,写完小声颂给他听。 听着听着,正在做题的阿东突然顿笔,看向她。 “是什么意思?” “万物易变,但吾爱吾诗永恒。”罗生生把书签捂在胸口,口气老成地说道。 “你一个孩子懂什么,真不害臊。”阿东抽走她的书签,压在了习题下面,呵她“赶紧做题,你再倒数,就得挨着讲台坐了。” 罗生生没看见阿东有些微红的脸颊,嘟囔嘴“阿东真是无趣” 赵程东是知道的,罗生生喜欢他的皮相,因着这份喜欢,他的心底生出了从前不敢有的放肆和骄傲。私底下他从不叫他生生小姐,一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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