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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情人是音乐:按下播放键的8种方式,30年简明听音史 (第5/8页)

1999年诞生的Napster让用户可以将自己的音乐共享给别人,又同时可以下载别人的音乐,而这一切全部是免费的。后来Napster的开发者又创立了Soulseek,这些P2P网络服务带动起了第一批企图走出去看世界的音乐爱好者。通过网络,他们可以挖掘到打口碟市场并不存在的小厂牌所出独立音乐专辑以及历史久远的专辑。

    到2004年,我们又有了BitTorrent(BT)。那些有精力搞下载的音乐爱好者组织起各色论坛和博客,在各种网盘上传这些免费下载而来的音乐,进行再次传播。在2004年前后,出现了国内最早的后摇和纯器乐音乐博客、可能是覆盖面最全的英伦论坛全体集合、资料齐全的摇滚年、最早的华语电子杂志比如灰尘音乐、下载论坛花边下等等。各种本来较为小众的音乐流派有了自己的专属聚合地。那会儿各种全集横行,如果喜欢一支乐队,你可以找到乐队所有的专辑,附赠各种乐迷私自录制的Bootleg。每一位向P2P提供文件的用户都在将自己变成百科全书,贪婪地越聚越多。大家还通过Soulseek交友,网状传播信息。

    在CD时代,除去私人分享,人们通过在音像店试听或者仅凭在广播台和电视台播放的主打歌曲好坏来决定是否购买整张专辑,这也造成了流行歌坛主打歌曲特别用心,而其他歌曲多少有点注点水的畸形状态。而在MP3时代,听者有了更多选择权。甚至于大家都知道一张专辑有发行时间和流出时间两个时间,流出时间有可能早于发行时间。还有一些专门监控流出时间的网站。互联网的免费共享精神带来的隐患就是音乐人收入大幅减少。

    其实早在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就已经出台,但是一时半会儿又没有好方法阻止用户下载。狡猾的硬件厂商、版权所有人、出版商炮制出数字权利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比如为正版音频CD加密,制作成不可翻录的格式,或限制光盘的读取,但这反而为用户增加了不购买CD的理由。时不时还传出有人因提供非法下载而入狱的新闻。这激起罗宾汉们的反对。他们不相信唱片公司将版税收入合理地交给了音乐人,也不相信加密技术牢不可破。2006年瑞典甚至冒出一个海盗党支持互联网共享。

    最终谁想到呢,扼杀下载的不是法律,而是比下载更省时省力的听歌方式。

    使得局面有所缓和的是2001年苹果推出的音乐播放器iPod和配套的下载平台iTunes。这是第一个具有海量曲库、提供从音乐获取到放在设备中聆听一体化服务、能让愿意付费的用户放心买买买的平台。实体唱片有地域局限,而iTunes跨越国界。iPod让苹果重新崛起,iTunes下载量成为衡量音乐人受欢迎程度的标志,Billboard不再成为绝对权威。2010年,A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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