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 (第1/3页)
当钟声悠悠回响,我不禁悄悄思忖,我们全体都滚滚,奔向永恒的故乡。 ——尼采 序幕 2006年7月31日,晚上10点30分。夜明珠歌厅舞。 雨一直在下。 赵启明走出歌舞厅时,脚步有些悬浮。他心里清楚,今晚稍微喝多了点。 本来,按他以前的习惯,这种商业上的应酬最多喝两三杯就不再喝了。可今天,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诗诗在胡老板的怂恿下对他步步紧逼,惹得他大开酒戒,以一己之力硬拼胡老板一行三人。 胡老板原是一个小包工头,在南江市建筑业混了半辈子,也没混出个什么名堂。直到最近,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脑子开窍了,学着别人成立了一家小型房地产公司,借着房产暴利狠狠捞了一把。一个农村出来的乡下人,赚了钱,当然要好好享受,诗诗就是他最好的奢侈品。 说实话,诗诗长得还真不错,皮肤白嫩光滑,水灵水灵的,仿佛随便一捏就能捏出水来。听说她刚高中毕业,也不知哪根脑筋搭坏了,竟然愿意和胡老板这种老头子混在一起。酒至半酣时,诗诗借着酒意靠在赵启明身上,娇语呢喃,要赵启明送她回家,个中意思,不言而喻。 赵启明虽说酒喝了不少,但头脑清醒的很。虽说年已四十,但他在健身房的汗水没有白流,保养得不错,和那些油头粉面的年轻人相比,更有一种成熟男人的特殊魅力。他很清楚诗诗的意思:手握重权,比胡老板更年轻、更有前途。看着诗诗水灵灵的眼睛,一度有点心动,但一想起诗诗曾经和胡老板在一张床上折腾过,心里就觉得恶心,故意装糊涂当没听到。 酒席散了,不安的欲火却渐渐燃烧起来。歌舞厅的经理拉了好几个年轻女孩过来,他没一个能瞧上眼的。眼前这些涂脂抹粉的年轻女孩,没一点灵气,仿佛动物园里的动物,实在是倒胃口。 开着本田车,毫无目的地瞎逛。城市里的霓虹变幻闪烁,仿佛韶华逝去的老女人,企图用那些明晃晃的化妆品来掩饰容颜的衰老和丑陋。这个城市,不再是他所熟悉的城市。清新的空气、绿油油的草地、清澈的溪流、欢跳的小鸟……全没有了,只有一座座碉堡似的水泥建筑,和一条条发臭的河水、一个个戴着面具的食肉性动物。 赵启明突然有些厌倦人生这场游戏,曾经坚持的、追求的、信仰的,现在看来,是那么幼稚和可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连身边最亲的亲人,也不过是相互利用的工具。同患难,却难以同富贵。事到如今,他固然在外夜夜春宵,妻子又何尝不曾红杏出墙?也罢!人生如梦,难得糊涂,且大醉一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