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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法之母法 (第2/3页)

啊,怎么什么案子都能碰到你?”

    翟昰的表情同样无奈:“那C区是不是就观正一家律所,这律所就一个律师叫曲衷,不然怎么什么案子的辩护律师都是她?”

    曲衷被他这句吐槽逗笑,她挑出他话里的重点:“你倒是把我律所的名字记得好清楚嘛。”

    翟昰没接话,也没否认,寂静几秒,扯回正题:“我认真和你说。”

    曲衷什么时候都不会对案子不耐烦,何况这可是余温的承办检察官,主动送上门来的她怎么可能再给放跑了。

    她直接坐起来,拉着他一起,面对面,商务会谈一样正式:“行啊,说。”

    “《请君入瓮》这部小说到底是不是淫秽物品,你认为是?”

    法检律师三种从业人员,其实在成为法检律师之前,接受的都是同样系统的法学教育。但是毕业之后择业不一样,导致他们的思维也逐渐变得不一样。法官中立,律师和检察官各自站一边。律师惯用出罪思维,检察官惯用入罪思维,这都无可厚非。

    所以曲衷这么问他。

    翟昰并没有用简单的是与否回答,他说了一个双方都没有争议的事实:“小说我看过了,”并且他相信曲衷也一定看过了,“当中有不少篇幅是描写性行为的,很……仔细。”

    他特地用了个与价值无涉的中性词,曲衷被取悦,手不老实地往他腿间摸,坏兮兮地看着他:“所以呢?给你看硬了?”

    翟昰蹙眉叫停:“说好认真讲的……”

    曲衷放过他,败兴嘁一声:“玩笑都不能开啊?”她在他的注视下变回正经脸,“所以呢,你凭淫秽内容占比来认定?”

    检察官是不是都喜欢反问,生怕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会落下把柄。

    反正翟昰喜欢:“你有更好的认定标准么?”

    曲衷摇头,说出她的想法:“我觉得不是淫秽物品,因为我是被这个故事本身吸引的,而不是描写doi的文字,我相信这篇文的很多读者都和我一样。”

    她顿一下,不屑地笑一声:“公安的起诉意见书我看了,那里面对淫秽物品的定义真的很搞笑。什么叫无端引起人的欲望的作品就是淫秽物品,你看着不觉得离谱?”

    翟昰略作思考,给出中肯评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呵呵,公检法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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