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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不想死,判刑(二更) (第6/7页)
杀人之罪,后果严重,依照《缙国疏议.贼盗律》规定: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诸谋杀制使,若本属府主、刺史、县令及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者,流二千里;诸谋杀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诸部曲、奴婢谋杀主者,皆斩。 但此案,安彦嘉并没有死!被人救了!可你黄文军确实有了杀心,做了杀人的动作!还故意杀人!按照缙国律令,本官判你即刻充军!对于本官的处罚,你可服气?” 宋大人故意恐吓了一顿后,才说出惩罚方式。 充军:缙国边远地区士兵待遇不好,被重重剥削、收入极少且多有劳役、苦役还有战役,死亡率较高。 因此军队大量出现逃兵,军队人员严重不足,这就促使“充军”成为补充兵源的重要手段而因“充军”进入军队的士兵待遇更成为军队最差。 “充军”后所受苦难折磨,甚至堪比矿工,即使不因打战而死,也会因劳累致死。 充军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到本人死亡结束,一种是祸及后代,子子孙孙都要“充军”。 充军啊,这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啊,这是让他活活的折腾死呀。 但他现在有什么资格敢跟县令大人说不! “大人这是草民一手做的,跟草民的家人无关,请大人放过草民的家人!” 郑县丞没有想到安家竟然那么难以对付,也不知道自己那个蠢货弟弟可否能镇得住安家。 但看到黄文军颓废的模样,他嗤笑一声:“黄文军,你既然知道杀人惩罚严重,你为何要这么做?真是损人不利己。” 黄文军:“……”如果一开始头脑清醒,明白会有这么惨的话,他就不会那么做了! 现在可真是损人不利己! 但黄文军的家人……宋大人犹豫着,若是一起充军,子子孙孙一起充军,只怕太重了些! 安树也犹豫了一下对宋大人说道:“大人,虽然黄文军故意杀人,不能饶恕!可他的家人都是地地道道、老老实实的庄稼人,他们一辈子勤勤恳恳的种地养活自己,与我们家也从来没有什么恩怨。这一次,是黄文军做错了,惩罚黄文军一人便好。而草民的彦嘉被人所救,虽然没有醒过来,但彦嘉还是活了下来。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安树愿意为了彦嘉的未来积德行善。因此,大人可否放过黄文军的家人!” 看在铁牛的份上,放过他们。 得饶人处且饶人! 犯错的是黄文军,该惩罚的也是黄文军,没有必要毁掉黄家大小。 若彦嘉醒来,得知铁牛因为这事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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