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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首秀(下) (第3/3页)
有一天被拐跑了,所以从青年队比赛开始他很少会用全力去比赛的,就算如此他也依旧是整个青训营最出色的。 路易斯和穆斯塔菲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尽管拥有更发达的运动神经,但慕斯他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放到了赛马、网球、高尔夫和音乐上,都是些大部分队友都不懂的东西,而布伦特不一样,他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压榨着自己天赋,足球就是他的唯一。 控制自己每块肌肉和每根神经是很吃力的,所以当夜空中,法顿公园人生鼎沸,朴茨茅斯后场开出任意球,门迪一计很普通的直传球给布伦特时,守候在蓝鸟禁区外的布伦特眯起了眼随后做出了不可思议的动作——他轻巧地将皮球挑起,宛若水中的舞蹈,然后他在半转身的同时完成了卡迪夫城球门的突袭。 水之舞,行动敏捷,用剑的尖端刺中了敌人,皮球划着高高的弧线,冲向门将汤姆希顿把守的大门,他几乎都来不及做任何反应,皮球应声入网。 半秒,就像过了半个世纪。 解说员已经疯狂了,几乎用吼的语气:“我们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天才的一击!球迷们你们想到了什么,2000年10月1日,维埃里亨利在海布里曾打进一模一样的进球,对手是红魔,这是亨利漫长职业生涯的最佳进球,我曾经认为不可复制,天啊,时隔十二年,路易斯布伦特,让我们记住这位天才少年的名字,他让我们又回到了十二年前!” 朴茨茅斯、卡迪夫城都用一种活见鬼的方式死死地盯着球门里的皮球,进球的不是马内,不是伊卡尔迪,而是这个新上场的无名小卒,汤姆希顿摊摊手仿佛在说:我守了几年的门,从没见过这样的球,你们见过吗?朴茨茅斯这边逐渐露出微笑,马格里已经疯了,尽管他在球场的最后面但他第一个冲上了路易斯宽厚的背部大叫着:“布伦特,你红了!媒体会吃了你的!!!”好吧,独特的庆祝方式不是吗? 布伦特背着马格里慢慢往回走去,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嘴里还哼起了一首爱情小调,当他走到球场的中央等待开球,聚光灯打在身上,背影清晰地洒在地上,就在那一瞬间,路易斯宛若帝王昂首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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