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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不速之客 (第1/3页)
要说什么样的女人最吸引男人,不是妆容精致的,而是纯净自然的,如果说浓妆艳抹的赵洁是一颗打了蜡摆在超市灯光下的苹果,那发丝潮湿、素面朝天的白夜就是晨曦中高高的枝头上那颗沾着晶莹露珠的苹果,从未被人触摸过,采撷过。 老金上一次见白夜,就被白夜冷傲高雅的气质迷住了,只可惜提出请吃饭也没被搭理,苦于无处下手,只能念念于心。这一次见了刚洗完澡的白夜更觉得她鲜眉亮眼、玉肌冰骨,什么雨后白莲、玫瑰沾露都不足以形容那种要人命的诱惑感,特别是联想到白夜洗澡时样子,更是让他血脉喷张,几乎无法把持。.. 外人只看到一个看着白夜发了呆的老金,却不知道老金脑子里正呈现的各种旖旎香艳。 见老金失了神,赵洁忙上前拉了下老金的胳膊,叫道:“老金!老金!” 老金这才回过神来,自知自己失了态,他是个惯于应酬的老手,反应特别快,吞了口唾沫,把夹在腋下的手包拿在手里,双手交叠下垂,很自然地以手包挡住小腹下方。 同时清了清嗓子,煞有其事、语带激动地向已经侧过身去的白夜问道:“请问白小姐,你是不是三年前在广州待过?你记不记得你曾经接济过一个丢了钱包的人?” 白夜摇头,“我从没去过广州。” 老金作失望状,“哦,真不好意思,是我眼拙,我认错人了。不过真的是很像,你很像当时接济过我的那个姑娘。”转而又跟其他人解释道:“三年前,我去广州谈生意,被偷了包,钱和手机都在里面,我只好在地铁站到处求人帮忙,可都把我当成骗子,只有长得很像她的那个小姑娘,二话没说,给了我两百元就走,连个名字都没留。刚才我见了白小姐,越看越像是那个恩人。所以一时有些激动了,白小姐千万别见怪。” 老金这番谎圆的真是天衣无缝,不仅把急色的丑态遮掩了去,还让人对他平添了几分好感。但瞒过了别人却瞒不过白夜,因为她刚刚在马大夫脸上看到的神色,还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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