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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跑的场合,放在以前他打死也不会去。 不过今非昔比……提姆摸着下巴想,如果那些记者有眼色的在隔天的新闻里大肆传他和光风院恋雪的绯闻,他不介意宽容一点,让韦恩集团法务部少付几笔电话费。 作者有话要说: 哥哥的优雅贵族范儿——通俗的讲,就是看气质有股斯文败类的味儿。 大概还有两章就进入重要剧情了。 蝙蝠家的人也不是不谈对象啊,就是得确认对方是清白人,目前妹妹的履历干净,又一心一意(?),这不赶紧拿下还等什么呢,所以我坚持进度不快! 第10章 正文 那件玫红色的外套终究还是在提姆那多呆了几天。 提姆很忙,作为韦恩集团的少年总裁,他白天好像有开不完的会议、见不完的媒体;红罗宾也很忙,作为哥谭义警中的一员,他夜晚又有分析不完的数据、追踪不完的地痞流氓精神病…… 常态性007,导致必须用咖啡续命的提姆今天也在猝死的边缘来回试探,他实在太忙了,忙到连最基本的睡眠都是一件特别奢侈的事情。什么?去找光风院恋雪还外套?找是不可能找的,最多只有在空暇期间刷刷她的推特这样子。 提姆一边在董事会成员们激烈争吵、唾沫横飞的会议上,悄悄摸出手机刷一刷,给光风院恋雪Po上去的一张贴着可爱贴纸的蛋包饭照片点赞;红罗宾坐在监控画面前,一边用咖啡吊命,一边摸出手机刷一刷,对着光风院恋雪Po出的新买的夜翼手办两眼发直。 ……说起来,好像就他没有用马甲接近过光风院恋雪了,他知道光风院恋雪是一个不太关注超级英雄相关事情的人,对夜翼的偏爱应该也只是因为有过接触,而且夜翼为了保护她还受了伤的缘故吧……但她说过她尊敬蝙蝠侠吧!!那为什么会买夜翼的手办??为什么是夜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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