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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4/4页)
的生活,令我知道他不是一场幻梦,我不得不承认,他带给我的从不止疼痛。 突然他话锋一转:“在看什么书?” 他送的书我没有一本是读完的,此刻便觉得羞愧,答话的声音都小了不少:“是《小王子》。” 没想到他没有生气,反而答应了读给我听的要求,我早该想到秦先生如此温文尔雅的人,怎么会因为这点小事与我置气。 我拍拍床,邀请他坐到床边,接着抱紧我的玩偶,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他。 从前都是我读诗给他听,如今颠倒过来,我觉得非常新鲜,不过我的脑袋中毒了,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捧着书脊,就像是曾经捧着我柔软的腰肢般,暧昧摩挲,低沉的声线响在耳边,我亦无可奈何回忆起他高潮时的喘息。 “我的那朵玫瑰,别人会以为她和你们一样,但她单独一朵就胜过你们全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毛虫是我除掉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哀怨,她的吹嘘,有时甚至是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可是,可是我那时毕竟太年轻,不懂怎样去爱她……” 被风拨开的白窗纱,常青树窸窣抖动的叶,隐隐传来的香水味,以及那双我永远看不透的湖绿眼眸。 那时候我并不想从童话故事里获得什么深刻感悟,我仅仅是读了一个故事,因此我从来没记住书中的只言片语,我只记住这如梦的场景。 不过梦迟早要醒的,傍晚他离开了,我趴在露台目送他。 老管家按礼仪,得送他至门口,他却摆摆手,最后回头朝我一笑,背影孤寂没入夕阳,渐渐消失。 我懊悔起来,应该回他一个吻的。 夜里,为弥补我的一时口误,我大发善心给顾珩补英语,可他太笨了,我忍不住大骂他笨蛋,他抿着唇,很可怜。 我只好抓住他的手放在我唇上,命他感受我如何发音。 他执拗地往回缩,我不让,非得跟我一起念完才行,然后我才漫不经心,口齿不清道:“我今天不是故意踹你的……也不是故意说你是我的小狗……” 他没有反应,想假装没听见。 我这样的心性,不愿说第二遍,死死瞪着他,他垂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慢慢蜷成团:“随你的便,反正你是什么德行我早知道了。” 我拍桌而起,怒骂他白眼狼。 “看吧,你根本不诚心,”他哼一声,“不过我原谅你了,因为我得告诉你,给你洗完脚以后,我压根儿没洗手。” 大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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