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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顾珩出生在某个鱼米之乡,生母是位豪门千金,与其父私奔生下他后的第四年就辞世,此后他的父亲酗酒成性,终于在他十五岁那年,追随母亲而去。 他被好心的林警官夫妇收养,过上一段幸福生活,但好景不长,林父因公壮烈牺牲,林母一病不起,他只好带着他们的独女林如意来投奔苏家。 听起来像是灰姑娘。 我歪头看他,睫毛微微颤抖,搔得我心里酸酸的,脱口而出:“别哭呀,你以后就把苏家当做……” “我没哭,”他冷冷打断我,“我又不是你。” 好心当作驴肝肺,我收起怜惜,靠回椅背,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腹:“那如此说来,我苏家是你的救命恩人咯?” “……对,”黑笔在纸上画出杂乱线条,他看也不看我,“得感谢苏先生,肯出钱为阿姨治病。” 一点诚意也无,我冷哼一声,却不以为忤。 寥寥数语,道尽其小小前半生,比之秦先生,我觉得他更亲密,这是我头一次完全了解另一个人。 人活着,总要有一段关系由她主导掌控,尤其我这种在懵懂间就被盘剥得一点尊严不剩的人。 因而我抛下晦涩的数学题,转战顾珩的人生,比如喜欢什么颜色,什么天气,什么食物,我恢复到母亲送我小灰狗时候的精神头,神采奕奕等待他的答案。 等到的却是“我讨厌紫色,讨厌下雪,讨厌甜食”,他看着我,让我以为下一句会是“更讨厌你”。 条件反射踹了他小腹一脚,奇怪的触觉,没等反应过来,顾珩面露异色,隔着蕾丝袜用力握住我的脚踝。 那是……他的阴茎! 听说通常被踹到此处男人都会暴怒,顾珩虽然还算不上男人,但见其眼底的阴沉之色,我终究没追究他与我唱反调,悻悻道:“我猜你讨厌冷气,是被冬天冻怕了……” “你倒也有聪明的时候。” 他的眼里绝没有赞扬,而像藏了一把匕首,好像我才是害他沦落至此的罪魁祸首。 我退缩了一下,他很是出格地拽了一把我的脚踝,我扶住他的臂膀才不至于跌倒。 太过分了,我怒气冲冲道:“放开我!” 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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