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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惯 第65节 (第3/4页)
从善如流:“记住了。” 接下来的拍品乏味可陈,都是些古代字画。 盛明窈没举牌,撑着下巴,发呆发得有些困了。 直到压轴拍品出场。 哪怕只是个银幕投影,反射的炫光,也将她的眼睛狠狠地闪了一下。 耳边,沈时洲提醒:“窈窈,你要的彩虹。” 盛明窈看清银幕:“……” 沈时洲是不是老天爷亲儿子。 她刚为难完这男人,提出稀奇古怪、压根不可能完成的要求,主钻有七颗七种颜色的珠宝便自己送上门了。 虽然不是项链,是王冠,但拆下来重新打造成首饰也很容易。 打造这顶王冠的工匠为了满足当朝女王挑剔的要求,做得极为细致。 每颗主钻周围都嵌了细细密密的碎钻,柔和了不同颜色的边界,使七种明亮各异的色彩达到了渐变的效果,毫不突兀。 更不会像如今市面上流通的那些临摹品一样,堆砌太多太杂,而显得俗气。 在场的女性,无论年纪大小,平时爱好的是书画古迹还是珠宝首饰,都很难不被它所吸引。 盛明窈越看越喜欢,转过头,朝沈时洲乖巧地眨了眨眼:“帮我举个牌。” 她不想抬手,怕一个不注意就露出了遮住的痕迹。 整场拍卖会都即将走入尾声了,这是盛明窈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露出这么明显的喜爱之色。 沈时洲颔首,出声追了个高价。 在场的人之中,他财力最为雄厚,身份又举足轻重。 所以,作为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沈太子爷要是有看中的玩意儿,其他人即便再不舍,也得忍痛放弃了。 然而,就在拍卖官准备敲槌,宣告压轴拍品的得主是沈时洲先生时。 大厅里,陡然响起另一个声音。 ——秦现追价了。 盛明窈一听见他出声,立刻感觉到不妙。 手指下意识地握住了男人的掌。 沈时洲垂眸,看着她细细嫩嫩的指尖,反手便十指相扣,握得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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