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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碳酸(6) (第4/5页)
和刘延亮是组织核心,负责招募大家参加,林敢本不愿去,于跃让他带上李冬青一起,刘延亮又撺掇两句,竟然成行了。 两层的小洋楼装修得简单,这场活动请了有快20个人,她费了不少心力。以为能爆满的KTV房空着,只听得见有人搓麻将、玩桌游。 逻辑思维是哲学的基础,李冬青三言两语就能抓出别人的漏洞,后来再开局时,狼人第一个就选择刀她。这游戏顿时没了意思,她无奈去一楼找吃喝。林敢被刘延亮拉下来串肉,等下可以直接做顿烧烤, 冬青也凑过来帮忙,谁晓得牙尖嘴利的人手脚居然那么笨拙,林敢憋着笑,夺过她手里的签子。 “我弄吧,你去玩会儿。你还是适合被伺候!” 他一边嫌弃一边给她重新调整,免得烤到一半,肉就掉了下来。外头生火的刘延亮叫他过来帮忙,几分钟就吹了一鼻子的烟,黑黢黢的,冬青抽了张纸,又给他擦干净。 来参加聚会的人大多都是校友,对林敢的名声有所耳闻。他不是学习最好或人缘最广的,相貌虽出众,但更吸引人的是气质:神秘主义,无牵无挂,随心所欲。 学院群聊里曾有人讨论,这一届的帅哥里谁最高岭之花,他高票当选。于跃暗恋他,又因为朱虹的关系,偶然认识了冯梦圆,难免也悄悄打听过李冬青。 从别人嘴里了解一个人总要糊上滤镜,冯梦圆口中的李冬青太冷傲清高,谁也看不上,和眼前逼着林敢吃烤串的完全是两个人。她也发现,于他而言,李冬青终是不同的。他对他们都是客套的礼貌,仅仅愿意与她较真。 晚上,大家凑成一堆打游戏,李冬青刚睡着就被吵醒了。她走到外头吹冷风,遇上于跃。于跃递给她一罐啤酒,冰冰凉,从掌心透到每一根神经,她有些发抖,冬青便将身上的毯子分给她一半。 于跃告诉她:“十八岁时我喜欢上一个人,很好很好的一个人。” 他们接触不多,只是打个照面,或者偶尔在集体活动里互相寒暄。那个人长得好看,面冷心热,她远远地观望着,因为某次与他穿的衣服撞了色系而脸红,也因为某天他的抬眼一瞥而心跳。 冬青问她:“那现在还喜欢吗?” 于跃说:“喜欢的,当然是喜欢的,不知道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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