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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 (第3/3页)
好多。 这件事也不知道会怎么收场,估计就是随便查一圈,有则抓了,无则罢了,最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旧没任何改善。余祯脑子里还印着上午的案例。 案子是毒品走私,当事人未成年,他家在省与省的交界,妈妈是少数民族,家里好几个小孩,一家人靠着政府补助还有父亲务农过活。 前些年他爸做农活回来,晚上下雨没看清路,跌到山沟里摔断了腿,之后家里的一切都乱了。 没收入,没人务家,女人带六个小孩忙不过来,家里时常鸡飞狗跳。 后来某天,隔壁村有个近两年脱贫致富的人来她家说了他的致富之路,女人和老公商量了一下,觉得是个法子,于是就让当事人走上了不归路。 隔壁村人脱贫致富的法子很简单,因为少数民族的身份,法律对这群人没有严苛的计划生育规定,于是村里的小孩特别多,每家每户都有三个以上的孩子。 穷人家的小孩生出来就穷,不如派个年纪小的去贩毒,折了一个富了一家人,也不亏,再说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不定真的就判死刑。 最后因为当事人未满十四岁,法院判他三年,缓期两年执行。 文书看多了,眼睛里进了太多字,脑子就会昏沉沉的。 余祯从抽屉里取出茶包,给自己泡了杯热茶的功夫,汪律师房间的门开了。 余祯随意看了眼,只见那人背影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是谁。 汪律师伸了个懒腰,扭动了下脖子,见人走得没影了,便对余祯说:“这人可真逗,孩子被抓现行,还想保释。” 余祯问:“怎么回事?” 汪律师撇撇嘴说:“就粉蝶直播间里被抓的学生家长,孩子在局子里,来我们这问能不能保释。想也知道不可能啊!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案件涉及的学校还挺多,什么七中四中,还有......诶,对了,你弟弟程特是不是七中的来着?” 汪律师的话音刚落,余祯就想起那个人是谁了。 不就是那个眼镜西装男吗?! ——分——割——线—— 想说这部小说不会有祯祯事业成长线,因为它是本黄文。 不要期待祯祯在这里拼命搞事业,为法律事业做出多少贡献,她做不到,她就是个普通人,还被弟弟缠上了。 他们所在的世界不会因为祯祯的存在而变得美好,但是因为有她,小程觉得在这里待着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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