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投胎,就要去害七个人_Chapter 4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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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4 [7] (第1/3页)

    阿麦很久没有撰写新的网络小说,反而有位名叫月经的网民写的色情小说文笔与他相似。月经所写的色情小说只看到一小段就没再看下去,因为情节实在不太合乎我口味。

    我现时工作已差不多过了一年了,而人事部同事给我一封信,信里提到下个月会加我月薪大约百分之一。让我想想,即是下个月未扣除强积金,我会有超过一万元月薪。

    「想不到大学学士毕业,连万五元月薪也赚不到!只怪自己当时选错科目,选读甚么会计学?」回家路上,我不断的叹气。父母每天不停的逼我搬出去,而我连买楼首期也储不到!我还怎能与阿美一起生活?

    「现时阿美的工作,月薪只比我高一点点。已经节衣缩食了,但怎样也…为何香港的楼价那么高?」回到那不太温暖的家,对着父母打招呼后就回到睡房。首先瀏览着火山日报网页,看看有没有写得优胜的文章吧!

    「民眾要上街,抗衡这个不公义的831决定!」我被那个831数字吸引着,不自觉的按下连结。文章写得激昂,批评着香港政府推行这次政改的荒谬,作者深信着香港人会有一日醒觉,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

    「作者是谁?血色?即是阿麦!他没有去写小说,反而写了这篇社论!我佩服着他的勇气与正义感,又害怕他之后会被人秋后算帐。既然他开始再用血色这个笔名,这是否代表将来会有新作品?」我心里如此想着,希望阿麦能够重新振作并发表新作品。

    很快地,香港某部分民眾因为阿麦这篇文章去上街游行。而阿麦于某一天传来一则讯息,看来是呼吁我上街游行。

    「跟不跟我一起上街游行,反对人大831政改?」阿麦问道。

    「捨命陪君子!」我回答得相当豪气,怎会想到其后我会「背叛」他…

    那一天,当我准备走去金鐘一带之时,我接到那个她的来电。当时我还以为是否阿麦打电话来催促,一看来电显示发现是女朋友阿美。明明我没有约她今天出来约会…

    「阿恆,对不起。你可不可以来到我家?咳咳…」我从手提电话听到阿美的咳嗽声,心里不禁为她担忧。要不要走去她家里?但是我又约了阿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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