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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源远流长] : 第四章[傻瓜打虎] (第2/3页)
打猎了,而是保家卫民,所以罗旺当然就义不容辞地加入了守望巡逻的队伍。 罗旺加入守望队的第三天就碰上了那隻老虎,那天的巡逻由罗旺的伴当领头,罗旺压后。前头的伴当拎着一面铜锣,而罗旺则是左手持盾,右手举枪,保持警戒。 说“举枪”而不说“持枪”,那是因为罗旺可是真的一路举着枪,就是把枪高举过肩,枪尖朝前,握枪的手虎口朝后。这样累是累了些,样子也少了点从容气概,但好处是一遇状况就能立刻射出标枪。罗旺他寧可累一点也要争取反应速度能快一点,那怕只是快一点点也好。 当时还是明日高悬的午后不久,那畜牲或许是最近干得太顺手而有点得意忘形,没等天黑就大辣辣地过来开饭了。罗旺他们俩人正走着走着,罗旺突然觉得一阵毛骨悚然,其实他什么声音也没听到。也不像一般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老虎来了就“一阵腥风大起”,事实上他也没有闻到什么气味。那纯粹只是一种第六感,而且很可能不过是他自个儿在疑神疑鬼。 但罗旺立刻服从了直觉,立即向后转身,举起木盾护身,并且将手中的标枪向前推刺。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完全没有经过思考,而是他将私下演练过无数次的套路反射式地“蹦”了出来。 要知老虎猎食的模式是非常固定的,牠会鬼鬼祟祟地从猎物背后偷袭。先是伸爪一扑将猎物扑倒或固定住,然后再凑上大嘴将猎物咬死。这个习性猎人们都晓得,所以走在老虎出没的地段上,只要怀疑身后有甚么风吹草动,大家都会频频回头张望。但也只是警戒一下,而不会转身挥刀刺枪,否则九成九会砍杀到空气,那也蛮可笑的,看起来活像个傻瓜。但罗旺可不这么想,他早就打定主意只要一觉得不对劲,就立马施出这“伏虎连环三式”,就算模样滑稽又如何?当傻瓜总比当老虎点心好吧? 说时迟,那时快,在“伏虎连环三式”施出的几乎同时,罗旺就发现自己被一隻其重无比的老虎压在地上了。但奇怪的是那老虎没有张口咬他,仔细一瞧原来那老虎的大嘴里插着自己的标枪,而且从刺入的角度看来枪尖已深入虎脑,就是说这畜牲死翘翘了。 罗旺的木盾已被虎爪扯的肢离破碎,但也保住了自己身上完好无伤,只是那特大号的虎躯真的很重,他费了老大劲才从虎尸下鑽了出来,只见前头那伴当正瞧着这边发楞,连锣都忘了敲。 罗旺打虎就是这么直接了当简简单单,整个过程在一霎那之间就完成了,速度快到罗旺自己都眼花撩乱,看不清楚也说不明白。那老虎更是死的糊哩糊涂一头雾水,想不通自己是怎么掛掉的。 虽然罗旺这傻小子说不清楚,但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猎人一看现场就明白怎么回事。就是那头老虎从罗旺身后飞扑突袭,当牠身体凌空即将扑到的那一瞬间,罗旺恰恰好转身出枪,让那老虎无法闪避就一头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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