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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骤变(4) (第3/4页)
背靠近我,快速牵上,以前的我可能会开心到无法自拔,但现在我却觉得不自在。 「pleaseholdme~」晨天乐团的主打歌铃声好巧不巧响起,因为这通电话,我把握机会把手抽出他的掌心。 「喂?恬恬吗?」怕各位忘记,重新介绍,恬恬是前阵子奥嘉雯借我的顶尖骇客暨杀手。 「是的。叶秘书,我们已成功窜改对方的指纹辨识图像及程式。」 「非常好,继续!我要让他们的电脑速率变慢、打上雾嵐二字会当机、打上king的名字会报废!」 「好的,一切全听从叶秘书指示。」恬恬非常恭敬的回答,但我也从他的语气里听出几分咬牙切齿。 想必之前黑道组织的行为,激怒很多人了。嘖嘖,真是自作自受!难道他们不知道雾嵐都是一些睚眥必报之人吗! 「怎么了?」纶纶看着我,有着和king相似的温柔,不得不承认,纶纶确实比朔朔帅气,那种舞台魅力,不是谁都能拥有。 但论气质,朔朔更有上古诗人的飘渺无垠,纶纶只是比较会耍帅而已。 除却同性恋,听说帅哥都喜欢美女;正妹的男朋友通常都是帅哥。纶纶也是吧,看他的前几任女友长得超正,根本不输我姊姊,他不可能对我有兴趣。 在感到悲哀的同时,我却有种如释重负的矛盾感,可能是潜意识认为配不上他,和他走在一起,肯定非常不搭——虽然我们现在不只走在一起,还牵手。 似乎是我神游太久,纶纶轻捏我的脸,「姿媚在想谁?哪个男人?嗯?」 「才、才没有!」我挥挥手,被他的眼眸吸引,却不得不移开眼神,太耀眼了!简直像可以掐出水似的,一不注意会整个人陷进去的! 看我否认,纶纶没再捏脸,而是继续牵手,走在前方,微微回头,对我粲然一笑,「别走丢囉。」 坊间有种说法,自己喜欢的人或真命天子,他的背影会很帅气、让你感到熟悉与安心,但在茫茫人海中,看着纶纶的背影,我只觉得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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