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太喜欢哥哥所以全都看了 (第1/2页)
因为太喜欢哥哥所以全都看了
说起来我喜欢上我哥这件事完全不能怪到我身上,起码不能完全怪到我身上。 我妈打小逢人就夸我有慧根,夸得我听到“慧根”俩字儿就跟巴普洛夫的狗似的应激,立正稍息然后开始背静夜思。等到人走了我才仰起头问:“妈,啥是‘烩羹’啊,好吃不?” 我妈就拿鞋底子拍我,一直拍到我七岁那年,也许她终于意识到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撒撒手便带着我的“烩羹”走了,当然了,没带我走。 至于我妈为什么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而非我那个人精哥哥身上,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她不是他妈。 我妈当了人家的小三生了我,气死了人家的原配,人家的儿子不认她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我妈走的那天我捧着我的《唐诗三百首》,我爸告诉我妈走了。 我开心地把书一扔,我哥看傻子似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才可怜地告诉我:“你没妈了。” 那时的我还听不出他话里的幸灾乐祸,只是在原地傻愣愣地开口:“哥,现在咱俩都是没妈的孩子了。” 我哥误以为我这是高明的反讽,他冷笑着开口:“宁绾绾,我妈是死了,你妈是不要你了。” 其实我分不清二者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我下意识去找那只常被我妈用来拍我的拖鞋没找到时,一瞬间悲从中来。 我妈不要我了。 我喜欢我哥,因为我哥打小就聪明,起码从我五岁时来到宁家时他就很聪明了。 那时他八岁,作业不用别人教,每周还要上钢琴课和奥赛班,在五言律诗都背的磕磕巴巴的我眼里简直就是神童。 我哥不喜欢我,因为我不聪明。 除了我妈估计没人觉得我聪明。 我哥往我笔盒里放蜘蛛我崇拜他胆子大,我哥在我课本上画猪头我羡慕他画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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